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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蘇**申報評價指南
為深入實施**戰略,推進品牌強省建設,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7]24 號)和《江蘇省質量提升行動實施方案》要求,按照《江蘇**管理辦法》規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決策部署,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的目標,深入實施**戰略,不斷提升高品質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打造比肩國際先進水平的“江蘇精品”品牌,推動江蘇制造向江蘇創造轉變、江蘇速度向江蘇質量轉變、江蘇產品向江蘇品牌轉變,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提供有力支撐。
二、培育目標
建立“江蘇**”“江蘇雙百品牌”“江蘇精品”三級品牌梯度培育體系,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質量水平高、市場競爭力強的**產品和優勢企業,發展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務平臺完備、質量水平**的產業集群,在優勢產品和塊狀產業中打響“江蘇精品”品牌。2018年計劃培育發展850個左右江蘇**;在現有江蘇**中,遴選培育10個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品牌、50個全國市場排名**的高端制造品牌、50個與國內外知名品牌同標同質的日用消費品品牌;以標準和認證為抓手,構建區域綜合品牌建設制度體系,努力形成集質量、技術、服務、信譽為一體的“江蘇精品”品牌。
三、培育重點
1.“雙百”品牌(“江蘇精品”品牌)。對標“國內**、國際先進”的高標準體系,在現有江蘇**中,重點培育符合高標準、高質量要求的**企業和產品,推選出一批趕超國際先進水平、具有江蘇特色的優質產品,打造一批代表中國制造業**質量水平的江蘇**企業,擴大江蘇產品國際影響力,塑造新時期“江蘇精品”金字招牌。
2.制造業**。圍繞《中國制造2025江蘇行動綱要》確定的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等15個重點領域,優先培育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高新技術**;推動消費供給創新,培育發展一批科技含量高、設計精美、制作精細、性能優越的消費品精品品牌,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結合開展“雙零”行動,鼓勵支持一批成長型、產業鏈延伸性好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細分行業的“隱形**”企業爭創江蘇**。
3.農業**。重點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產品行業協會等做大做強,立足優質稻米、**蔬菜、精品園藝、生態畜禽、特色水產、種業種苗等優勢特色產業,大力發展農產品區域**及企業產品**。鼓勵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電子商務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促進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發展。
4.服務業**。積*推動服務業企業自主品牌創建,重點培育金融服務、現代物流、科技服務、商務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服務貿易、電子商務、節能環保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壯大商貿流通、文化服務、旅游服務、教育培訓服務、體育服務、家庭服務、養老服務等生活性服務業**;優先扶持省級以上服務業標準化試點企業爭創江蘇**,形成一批在全國乃至國際范圍內有影響力的江蘇服務**企業和江蘇服務區域**,促進服務業提質增效升級。
5.區域**。進一步完善江蘇區域**工作機制,以產業集聚區、自主創新示范區、高新技術產業園、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科技園、服務業聚集區等為重點,認定一批江蘇區域**;推進特色鮮明、競爭力強的產業集聚區向品牌集聚區轉變,優先扶持產業集聚區內優勢龍頭企業爭創江蘇**,并努力形成梯隊和層次,打造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做強補長特色產業鏈,提升品牌影響力和競爭力。
四、申報范圍、申報條件和資格審查
(一)申報范圍
江蘇**包括農業、制造業、服務業和區域**。申報江蘇**需符合本《指南》規定的條件。
“雙百”品牌(“江蘇精品”品牌)由各設區市質量強市領導小組或**戰略推進委員會推薦,推薦條件及評價程序另行通知。
(二)申報條件
申報江蘇**的企業應堅持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
1.食品、農產品
(1)企業在本省工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產品擁有并使用自主有效的國內注冊商標三年以上;
(2)產品實物質量水平、品牌知名度居省內同類產品前列;
(3)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申報產品2017年銷售額1億元以上;
(4)申報主體有健全的質量控制體系,建立了完整的生產記錄,產品質量責任可追溯,企業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食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范,通過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深度加工的食品按照消費類制造業產品申報條件執行,被列為國家和省重點監管的肉制品、乳制品等七類高風險食品總數不再新增;
(5)在**食品、有機產品、地理標志產品認證范圍內的農產品需獲得其中認證之一。
2.制造業產品
(1)企業在本省工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產品擁有并使用自主有效的國內注冊商標三年以上;
(2)市場占有率、品牌知名度、產品實物質量等居省內同類產品前列;
(3)企業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和較好的經濟效益,新申報消費類產品2017年銷售額2.5億元以上、生產資料類產品2017年銷售額3.5億元以上;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內主導產品擁有自主發明專利或主導起草國家(行業)標準的成長型中小型企業,新申報產品,申報條件可放寬至2017年產品年銷售額2億元以上;復評產品,按照消費類(2.5億元以上)、生產資料類(3.5億元以上)的申報條件執行;對傳統優勢產業內生產技術或工藝國際**、產業鏈延伸性好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細分行業市場占有率居全球前列的制造業單項**,可適當降低銷售額門檻。
(4)產品按照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生產,無法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按照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等國內先進標準組織生產;
(5)企業具有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產品研發能力居省內同行業前列;企業計量檢測體系健全;企業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國際通行認證,并有效運行;
(6)企業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顧客滿意度高;
(7)近三年企業質量信用評價等級達到A級(含)以上;
(8)近三年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等級為**、藍色,或者黃色但無被環保部門處罰記錄;
(9)為優化我省產業結構,石化、冶金等產品在滿足上述基本條件的同時,還應符合特定條件(見附件2);對省政府明確有淘汰落后產能要求的鋼鐵、水泥等產品和具有較高質量安全風險的電線電纜、電動自行車2類產品從嚴控制,總量原則上不再增加;
(10)傳統特色手工藝產品要在本省境內生產,以手工制作為主,具有傳統的民族文化和工藝特色,并有悠久的生產歷史、可靠的產品質量和一定的經濟規模。
3.服務業企業
(1)企業在本省工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服務內容明確,擁有并使用自主有效的國內注冊商標三年以上;
(2)企業主營業務年營業額、納稅額、品牌知名度、服務質量水平處于全省同行業前列;
(3)企業建立了完善的服務標準,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相關管理體系認證并有效運行;
(4)企業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健全,投訴處理、反饋及時,顧客滿意度高;
(5)企業需提供省級以上(含省級)*三方中介機構出具的上年度顧客滿意度調查報告簡本。
(6)服務業**申報將在以下主要范圍開展:生產性服務業:現代物流、科技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金融服務、商務服務、服務外包等六大重點服務產業,以及電子商務、節能環保服務、檢驗檢測、售后服務、人力資源服務等服務業細分領域;
生活性服務業:旅游、健康養老、商貿流通、文化服務、居民和家庭服務、住宿餐飲、批發零售、體育、教育培訓、法律服務等;
(7)部分服務業企業申報還應滿足特定條件(見附件3)
4.江蘇區域**
江蘇區域**按照《關于印發<江蘇區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質監質發〔2012〕19號)中規定的條件執行。申報主體應同時提供與產業發展配套的《×××江蘇區域**推廣使用和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本產業集聚區內列統企業名單和上年度銷售額匯總表。
(三)初審推薦
按照總量控制、好中選優的原則,各設區市**戰略推進委員會應嚴格依據評價導向和條件要求,對申報企業和材料進行審查把關,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簽署推薦意見。各市推薦的新申報制造業產品中,高技術、高附加值、裝備制造業和擁有自主創新技術的產品比例需達到60%以上;獲省部級科技進步獎的產品和***新產品的比例需達到30%以上。
(四)資格審查
江蘇省**戰略推進委員會秘書處組織對申報企業進行資格審查。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具備申報評審資格:
1.申報企業的銷售額等經濟數據達不到2017年江蘇**申報條件的;
2.凡列入安全認證管理(3C認證)、生產許可證管理、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管理、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管理、出口質量許可證管理、出口食品企業備案管理以及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管理等國家有市場準入要求的產品,申報企業尚未獲證的;
3.近三年由于企業主體責任引起出口產品遭國外退貨、索賠或被國外官方通報、被國家相關部門發出風險預警的;
4.近三年發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質量投訴經查證屬實的;
5.化工、鋼鐵、水泥等行業,沒有取得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
6.近三年發生過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或違反環保法律法規被省級環保部門處罰的;
7.近三年群眾反映強烈、投訴環境問題較多經查實的或被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列入環境整治計劃的;
8.申報企業近三年有重大偷逃稅記錄,被相關部門處罰的;申報企業欠稅數額較大的;
9.近三年內產品市場占有率明顯下降或嚴重經營性虧損的;
10.近三年內有嚴重違法失信記錄的;
11.有不良信貸業務記錄的;
12.近三年有騙取、套取、違規使用財政專項資金行為,經查實或被相關部門處罰的;
13.凡未在統計部門“四上”單位名錄中列統、未提供相關情況說明的;
14.企業存在其它違法違規行為的。
五、評價體系及分值分配
2018 年江蘇**評價工作以市場評價為基礎,以用戶滿意為宗旨,以政府引導、推動、監督為保證,著力構建符合市場運行機制和**形成規律的評價體系。
(一)評價方式
根據申報產品(企業)類別聘請行業專家,成立相關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對照**申報條件和評價細則,結合產業發展方向以及產品(企業)市場競爭情況,對申報產品(企業)進行評審,綜合打分,提出建議名單。對涉及造成資源浪費、環境污染、消費安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產品(企業),實行“一票否決”制。
(二)評價指標
以市場評價、質量評價、效益評價、發展評價和信用評價為主要內容,建立江蘇**評價指標體系,確保評價的科學性。市場評價主要評價申報產品的市場規模、市場占有率和出口創匯能力等;質量評價主要評價申報產品的標準水平、實物質量水平和企業的質量保證能力等;效益評價主要對申報企業實現利稅、成本費用效益水平和總資產貢獻水平等方面進行評價;發展評價主要評價申報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發展潛力等;信用評價主要評價申報產品(企業)質量信用狀況、納稅信用狀況、品牌知名度和用戶滿意度等。評價指標向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產品適當傾斜。
(三)分值分布
1.江蘇**評價主要根據江蘇**申請表所填數據進行打分。評價總分為1000分。其中“市場評價”200分,“質量評價”240分,“效益評價”160分,“發展評價”220分,“信用評價”180分(評價體系及分值分配見附件3)。
2.制造業產品**評價將建立“雙隨機”現場評審機制,從新申報產品生產企業抽取20%,在經過市局初審、資格審查、專家評審后,以隨機抽取企業、隨機選派專家的方式依據《江蘇**產品現場評審細則》(由省名推委另行制定)進行現場評審,著重評價企業經濟規模、經營績效、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組織管理、創新發展能力、產品質量水平等情況。
3.區域**將按照市場評價、質量評價、品牌評價、效益評價和發展評價為主要內容的指標體系,采取資料評審和現場評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六、組織申報和進度安排
(一)申報要求
申報企業根據《江蘇省**產品信息管理系統企業用戶使用操作手冊》(可在江蘇**網http://www.jsfbw.org.cn上下載),登錄江蘇**網,如實填寫申報數據,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網上申報。同時,報送一份紙質申報材料原件。
(二)進度安排
1.申報階段:6-8月份,由各設區市**戰略推進委員會或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宣傳發動,組織企業自愿申報,并完成初審推薦工作。申報方式為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申報同時進行,申報數據須一致。
2.評價階段:9-11月份,在資格審查的基礎上,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打分,并按照要求對部分企業進行現場評審,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向省名推委提交建議名單。
3.認定階段:12月份,由省**戰略推進委員會審議確認今年江蘇**名單,經公示后向社會發布。
[上一個產品:科技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下一個產品: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昆山市知識產權獎勵項目通知【智為銘略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