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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全省科技系統2017年度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科技局:
一年來,全省科技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開拓進取、與時俱進,在加快推動科技創新與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緊密融合中作出了重要貢獻。為總結經驗,表彰先進,進一步激發全省科技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性和創造性,省科技廳決定表彰一批全省科技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及表彰名額
(一)評選范圍
1、先進集體評選范圍:全省各級科技管理部門及直屬單位,省級以上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科技管理部門及其直屬公共服務機構。
2、先進工作者評選范圍:全省各級科技管理部門及直屬單位中從事科技管理工作的處級以下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省級以上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科技管理部門及其直屬公共服務機構中從事科技管理工作的處級以下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表彰名額
1、先進集體表彰名額:39個,其中:設區市名額3個,縣(市、區)名額24個,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名額12個。
2、先進工作者表彰名額:34個。
二、 評選條件
(一)先進集體
1、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始終做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模范執行者、忠誠捍衛者,具有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反對“四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
2、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具有開拓和創新精神,在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創新型省份建設、加速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等方面成績突出。
3、認真履行部門、單位職能,工作目標和發展思路明確,各項管理制度健全規范,人員隊伍能力較強,在改進科技管理、事業發展方面及精神文明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
4、領導班子團結一致,決策民主,清正廉潔,制度健全,紀律嚴明,作風扎實,注重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等方面受到當地各方肯定和群眾好評。
5、本單位及工作人員近三年未發生違法違紀案件。
(二)先進工作者
1、政治立場堅定,堅決擁護黨的領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道德品質高尚,思想作風正派,嚴以律己,清正廉潔。
2、熱愛科技事業和科技管理工作,廉潔奉公,具有開拓、創新、求實、奉獻精神,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3、積*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工作部署,在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落實科技創新政策等方面勇于改革創新,相關工作對于促進科技進步與地方經濟發展起到積*作用。
4、至今,本人在科技系統從事科技管理工作滿五年(含)以上;近3年內年度考核連續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
三、評選程序
(一)先進集體
由省科技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評選表彰辦”)根據科技進步統計監測綜合評價、全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新驅動發展綜合評價等進行評定,報省科技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審定后,在省科學技術廳網站上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發布表彰決定。
(二)先進工作者
1、以設區市為組織單位,自下而上層層評選,嚴格審核,逐級推薦。
2、各設區市根據先進工作者名額分配指標(附件2),就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事跡以及推薦材料的真實性等嚴格組織篩選,提出推薦先進工作者候選名單,填報《江蘇省科技系統先進工作者呈報審批表》(附件3)并報評選表彰辦。各設區市需對候選名單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3、評選表彰辦組織開展復審,報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審定后,在省科學技術廳網站上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發布表彰決定。
四、先進工作者評選工作要求
(一)堅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本次先進工作者表彰以基層科技管理部門、直屬單位的工作人員為主。各設區市上報的先進工作者候選人中,處級干部不得多于1人(各設區市科技局局長原則上不參加評選)。
(二)嚴格評選標準。評選工作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進行,堅持德績兼備。先進工作者候選人要具有代表性、先進性和示范性。
(三)公正、公平、公開。評選推薦中必須堅持條件公開、事跡公開、程序公開、群眾公認,實事求是。評選推薦的各項工作要自覺接受監督,確保評選工作的公正性。
(四)嚴肅推薦評選紀律。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推薦的單位,經查實,通報批評并停止該地區評選工作。
(五)認真辦理有關手續。《江蘇省科技系統先進工作者呈報審批表》(電子稿及紙質稿一式四份)1月23日前由各設區市統一報送至評選表彰辦。
五、獎勵辦法
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江蘇省科技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頒發獎牌;對評選出的先進工作者授予“江蘇省科技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頒發證書。
六、組織領導
省科技廳成立全省科技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負責評選表彰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評選表彰組織實施的有關具體工作。
各設區市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成立相應評選機構,明確專人負責,確保本地區評選工作順利進行。請各設區市于1月19日前將《省科技系統先進工作者評選工作聯系表》(附件4)報送評選表彰辦。
附件:
1.省科技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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